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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竞技宝测速站地址    发布时间:2024-01-22 19:12:09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杀菌剂原药及制剂、杀虫剂原药及制剂、除草剂原药及制剂、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是国家发改委对生产光气监控的定点企业,是国内较大的以光气为原料生产农药的企业。公司是国内较大的杀菌剂生产企业,在国内率先研发甲基硫菌灵,是国内主要的甲基硫菌灵生产企业之一,同时是国内杀菌剂大宗品种多菌灵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公司是国内除草剂环嗪酮的攻关单位,是国内首家开发并全面掌握环嗪酮关键技术的企业,也是国内环嗪酮的主要供应商。

  公司主要是做高效、低毒、低残留、安全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原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及用途、竞争优势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农药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整合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由之路,通过行业整合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随着国际农药巨头新一轮兼并重组完成,全球农药工业新的格局已形成,以先正达集团、拜耳、巴斯夫、科迪华为第一集团的跨国公司在农药全球市场占比份额达到60%以上。目前,我国农药企业众多,市场分散,产品同质化和低端化严重,公司竞争秩序较为混乱。从农药产业链环节看,跨国公司把控前端研发和终端渠道,中国企业处于加工制造环节。

  我国农药的生产能力与产量处于世界前列,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品种持续不断的增加,中国农药企业主要集中于仿制药的生产和中间体的定制化加工,终端制剂市场呈现分散格局。随着国内化工行业安全和环保整治,登记门槛的提高,以及生产连续化、自动化逐步升级,未来竞争将趋于有序,技术领先、机制合理、经营灵活具有竞争优势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发展空间将获得进一步的提升。

  另外,化学工业贯穿国民经济的每个方面,与国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中国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国防生产配套的高技术材料的研发与生产越来越依靠化工行业,常规战略物质提供的艰巨任务也由化工行业承担。国内化工新材料在追求创新的同时也在加大引进欧美新技术的步伐,并且在已消化和吸收的基础上力求创新,大力开发本国的化工新材料。

  伴随着世界能源格局的变革,社会经济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和相关产业的一直在升级,我国化工行业也将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谋三年,看五年”,从五年期看,国内化工行业产业升级迫在眉睫、箭在弦上,国家在精细化工、新材料化工领域正处于微妙的关口,露出希望的曙光,化工新材料、化工新能源和高端化学品等高端化工行业是化工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推手,代表着整个化工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048.83万元,2021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54,633.99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82,482.11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3,898.1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发生亏损,不符合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的策略及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考虑,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稳定、长效的回报。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定的

  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亏损,未达到现金分红的条件。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预案及本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2022年度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和各家银行及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协议等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各笔授信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不超过12个月,自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算;如公司和各家银行及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协议中对授信有效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质)押担保或以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执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并办理综合授信项下的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一切相关业务,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公证天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公证天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向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不含价外增值税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1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59家,资产均值48.21亿元,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474万元。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5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飞力达(300240)、浙文影业(601599)、东尼电子(60359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安洁科技(002635)、蓝丰生化(00251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博瑞医药(688166)、安洁科技(002635)、金时科技(002951)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意见如下:经核查,公证天业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公证天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线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很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公证天业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全面清查,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坏账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金额为25,607,610.67元,具体如下表: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金额合计5,658,189.37元。上述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经多种渠道催收,仍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公司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坏账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对于账龄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具体如下: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5,607,610.67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5,607,610.67元。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合计5,658,189.37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1年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

  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加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2021年度在任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393.2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7.6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66,663.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119.19万元,同比上年下降3,413.59%。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发生亏损,不符合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公司以2021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销售计划等,经过慎重分析研究,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本期拟收费11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等采购原材料、销售产成品、租赁办公场地等不超过22,025.00万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叶忠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叶忠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叶忠文先生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该申请自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拟聘任祝硕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祝硕女士简历见附件。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具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1-12月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25,607,610.67元。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坏账5,658,189.37元予以核销。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部分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拟于2022年5月10日(周二)下午14:0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祝硕,女,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现任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祝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祝硕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会议议案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议案8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议案8进行表决,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上述第1项、第3-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2-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其中第十项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登记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1、 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和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393.2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7.6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66,663.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119.19万元,同比上年下降3,413.59%。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公司以2021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销售计划等,经过慎重分析研究,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本期拟收费11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等采购原材料、销售产成品、租赁办公场地等不超过22,025.00万元。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具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1-12月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25,607,610.67元。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坏账5,658,189.37元予以核销。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2年度将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集团”)控制的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御化工”)、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化工”)、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进出口”)及其他关联方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产成品、租赁办公场地等事项。以上关联交易2022年合计预计总额度22,025.00万元,2021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1,344.77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丁小兵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由于公司的关联方数量众多,公司将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进行单独列示,300万元以下的零星销售、租赁等其他关联人按照同一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比价和议价等方式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客观需要。

  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开展效率,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交易行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