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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局长:让档案保护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2007年3月,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搞好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档案保护”,今年又恰逢档案法颁布实施20周年。近日,记者就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和档案部门依法管理问题专门采访了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

  杨冬权说,把档案保护与文化遗产保护、自然遗产保护一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档案工作的格外的重视。为全面贯彻对档案保护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切实把档案保护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首先要逐步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提高全民档案保护意识。

  这两部法律和法规是我们依法开展档案保护工作的法律和法规依据,我们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检查等手段,促使全社会和各级档案部门进一步充分认识档案保护的重要性,把档案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法定职责来履行。其次我们要继续制定和完善有关档案保护的规章制度体系,使档案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杨冬权指出,档案保护法制化,就是要依法规范档案保护工作,使档案保护工作制度化和具体化。国家档案局一直将档案保护法制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将有关档案保护的内容纳入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使档案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二是规范档案保护的基础条件,如国家档案局颁发了《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三是规范档案保护的操作方法,如制定了《档案修裱技术规范》、《挥发性档案防霉剂防霉效果测定法》等有关档案保护工作的行业标准;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还联合印发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制定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等标准,确保新型载体档案得到科学、安全的保管。

  杨冬权强调,要认真落实提出的档案保护任务,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档案保护法制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档案保护意识。今年,国家档案局将启动档案法修改工作,我们会把档案保护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纳入其中,加大档案保护的法律保障力度。二是继续加强对传统载体档案的抢救和保护。三是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改善档案保护条件。特别是改善经济欠发达地区档案馆无馆库或危旧档案库房危及档案安全的状况。四是加强对电子档案的保护。。

  杨冬权最后指出,总结档案法实施20年来的工作经验,我们认识到,依法保护档案,一要加大档案法律和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树立全社会的档案法律意识。二要做到有法必依。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是开展档案保护的根本性法律和法规,是做好档案保护的强律武器。三要做到执法必严。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档案保护作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检查相关单位是否将档案保护纳入工作规划,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改善档案保护条件,是否对国家重点档案进行了抢救和保护。四要做到违法必究。对于不按国家法律和法规、规范标准保护档案,对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一定的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等行为,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不能姑息迁就。